欢迎使用腾远租机(以下简称"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本协议是您与深圳尚凯隆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就使用本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在使用本平台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 一旦您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一、服务内容
1.1 本平台通过支付宝小程序、PC 网站等渠道,为用户提供手机等数码产品的租赁信息展示、撮合交易、配套服务。
1.2 本平台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作协议处理用户与商家之间的资金往来,确保资金流转清晰、可追溯。平台持续按监管要求推进支付通道的合规化建设。
1.3 本平台提供信息撮合与配套服务,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租赁订单为准。
二、用户行为规范
2.1 用户应保证注册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2.2 用户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密码,不得将账户出借、转让。
2.3 用户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2.4 用户不得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现、骗取押金等违规行为。
三、租赁服务规则
3.1 租期与租金:具体租期、租金以订单详情为准,租期届满前用户可选择续租或归还。
3.2 押金:基于信用评估,符合条件用户可享受 0 押金租赁;其他用户需按订单约定支付押金,归还验收后无息退还。押金由平台按合作协议代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可追溯。
3.3 支付方式:租金、押金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支付。平台按合作协议与商家进行结算,确保结算流程清晰可追溯。
3.4 设备验收:用户收到设备时应及时验收,如有损坏、缺失应在 24 小时内反馈。
3.5 归还验收:用户归还设备后,平台商家将在 1-3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平台按合作协议与商家完成结算。
四、违约与赔偿
4.1 用户应按约定用途使用设备,不得转租、改装、抵押。
4.2 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平台公布的赔偿标准执行;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4.3 逾期归还的,用户应按日租金标准支付逾期费用。
4.4 用户恶意违约的,平台有权向芝麻信用等征信机构报送不良记录。
4.5 赔偿款由平台按合作协议从押金中扣除,或按平台协议另行向用户收取。
五、商家合作(适用于向平台提供租赁商品的商家)
5.1 平台采取派单模式:用户下单后,订单进入"待分配"状态,由平台根据商家品类、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分配给合作商家。
5.2 平台按合作协议与商家进行结算,确保商家按约定获得应得款项。平台持续按监管要求推进支付通道的合规化建设。
5.3 合作商家需遵守平台合作协议与运营规则,违规者将被取消合作资格。
六、平台免责声明
6.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网络故障、政策变化)导致服务中断的,平台不承担责任。
6.2 因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物流公司、商家)原因导致损失的,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6.3 本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对租赁双方的具体履约行为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将协助处理纠纷。
七、隐私保护
7.1 平台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7.2 详细隐私政策请查看 《隐私政策》。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用户可通过客服电话 13642353269 联系平台。
九、协议变更
9.1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等情况修改本协议。
9.2 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满后生效。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视为接受修改。
